苏银监复〔2018〕137号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
华夏银行南京花岗社区支行更名的批复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你分行《关于华夏银行南京花岗社区支行更名的请示》(华银宁发〔2018〕251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花岗社区支行因变更营业场所至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42号而更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凤凰社区支行(简称华夏银行南京凤凰社区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向我局报送该支行营业场所安全、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并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三、未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报送上述材料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