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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 交通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复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发行2017年绿色金融债券的请示》(交银〔2017〕17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5〕2号)有关要求,将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信贷。 四、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银监会书面报告。 201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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