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15号)
(王朝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银监罚决字〔2018〕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朝向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调查审查失职、虚增存贷款负有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第一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2月9日